阜安监化[2009]72号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提高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皖安监化[2007]91号),现就加快开展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目标
促进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面提高其本质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市安全监管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组,主要负责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李 哲 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子刚 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成 员: 赵晖、车锦坡、徐贵强
李子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工作组下设专家组,具体负责申请安全标准化企业的现场考评工作。
三、进度安排
第二阶段(2009年5月):企业自评,申请。全市1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对照《规范》进行自评和整改,并根据本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状况形成自评报告后,向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对企业平时安全监管情况、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和现场审查情况,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安全监管局。
第三阶段(2009年6月):组织考评。市安全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组织考评,对申请一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根据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和现场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报省安全监管局;对申请二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组织成立相关专家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规范》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形成考评报告,经考评领导组研究确定后,报省安全监管局征求意见。
四、奖惩措施
(一)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时,不再进行安全评价和审查,直接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对其隐患整改项目的贷款优先给予贴息资金支持;按规定下限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二)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的,收回其《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
(三)在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不再具备相应安全标准化企业条件的,予以降级或者收回其《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
(四)对未参加安全标准化考评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和审查;对安全标准化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依法撤销原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把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强化企业安全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烟花爆竹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把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发动,科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科学指导,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进度计划。
(三)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企业在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自评小组,制定实施计划,组织集体学习,做到全员参与,并聘请技术专家或者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把安全标准化自评的过程当作企业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的过程,当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过程,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改进。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