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目前,我市97个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有176个重大危险源(见附表)。 为实现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为确保监控系统的科学性、适用性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行,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提升全市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水平,提高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既促进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监控措施,又便于政府和部门加强监管,科学决策,提高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实效。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为坚持安全发展、营造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涉及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大中型企业,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和分级管理。一期重点建设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场所的监控系统。二期建设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字『2004』56号)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场所的监控系统 。
2、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评价和信息发布技术标准,强化管理与技术相结合,形成完善的业务运行机制和管理系统,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3、分级负担,搞好保障。
统筹规划和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属地管理、企业为主的原则,筹措建设经费,落实日常运行保障。
4、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本着节约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注重高效实用,防止重复建设。充分利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已有数据资源和金安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数据库资源,做好信息整合与共享。在昊源化工、国祯公司等大型企业已有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生产场所监控系统的基础上,按照资源共享方式,实现业务协同。加强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专业数据库建设,并提供标准接口,实现信息共享,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建设模式。
5、立足长远、适应发展。
系统设计和规划建设要立足长远、留有余量、便于升级。要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适应未来技术和应用的发展,适应社会发展对应急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建设内容
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由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县(市、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企业重大危险源终端监控系统三部分组成。企业终端监控系统通过I/O采集模块采集视频图象数据(各化工企业需预留采集受控设备设施的压力、温度、液位、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数据的端口),通过总线式模块输送到企业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同时由因特网传送至县(市、区)监控中心和市监控中心。市监控中心与省局、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它相关部门对接联网,从而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三级联网实时监控。
市、县(市、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设还要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相结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等高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
(一) 应急救援决策支持子系统: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通过汇总分析相关地区和部门的预测结果,结合事故进展情况,对事故影响范围、影响方式、持续时间和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在应急救援决策和行动中,能够针对当前灾情,采集相应的资源数据、地理信息、历史处置方案,通过调用专家知识库,对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评估,研究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和措施,对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实现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子系统
根据有关应急预案,利用生产安全事故的研判结果,通过应急平台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安全规程规范、救援技术要求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和处理类似事故的案例等进行智能检索和分析,并咨询专家意见,提供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根据应急救援过程不同阶段处置效果的反馈,在应急平台上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方案的动态调整和优化。
(三)应急救援资源和调度子系统
建立集通信、信息于一体的应急资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实施对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储备物资、救援装备、通信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应急资源的动态管理。在突发重大事件时,应急指挥人员通过应急平台,迅速调集救援资源进行有效的救援,为应急指挥调度提供保障。
四、建设步骤
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2010年1月起开始建设,2010年6月竣工。分三步实施:
1、组织准备阶段:2010年1月,主要工作包括:
1)进行情况摸底。摸清需要监控企业的基本情况。
2)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3)项目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
4)各地、各单位落实建设资金。
2、全面推开阶段:2010年2月至4月。主要工作有:
1)各地落实监控中心用房。
2)施工单位安装市、县(市、区)政府监控中心设备并调试。
3)对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布设终端监控系统和建设企业监控中心。
4)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系统调试,实现市、县、企业平台对接和运行。
3、完善提高阶段:
2010年5月至6月底,将全市重大危险源全部纳入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监管,实现市、县、企业三级联网监控,完成我市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五、建设资金
阜阳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政府投资初步概算为220万元,其中:
(一)项目规划设计前期费用10万元;
(二)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50万元,主要包括机房建设、购置视频解码器、磁盘阵列、监视器等传输设备,开发监控软件,建立数据库和数据采集、网络线路租用和维护、安装调试、人员聘用及培训等费用。
(三)县(市、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设每个中心20万元,共160万元(不含临泉县)。
企业监控前端建设,每个点约2万元,主要用于视频监控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运行维护等。企业危险源监控中心每个约4万元.市、县(市、区)建设费用建议列入各地财政预算,企业建设费用按相关要求列入安全费用支出。
六、企业终端建设工作程序
1、现场勘察
由安监局、项目中标企业到企业现场勘察,调查企业现有监控措施及对象、监控仪器仪表的配置情况。确定监控对象和监控手段。
2、选型和购置仪器仪表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现场勘察确定需要的监控仪器仪表进行选型,由企业购置相关的监控设备、仪器和仪表。
3、硬件安装
由专业公司对相关监控设备等硬件进行安装。
4、调试和接入
在软硬件安装和开发完成后,由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调试,并对软硬件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开通VPN网(ADSL、光纤或GPRS等手段)的基础上,与县(市、区)、市监控中心进行联网对接。
如企业有特殊需要亦可以同时开通向企业局域网提供实时监控数据(图象)。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较为复杂、有一定投入的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预防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长效性措施,对于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企业的责任,监控系统的建设不仅是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要求,更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各地、各单位要认清形势,积极准备,努力筹措资金,全力抓好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2、落实组织和人员
成立“阜阳市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副市长刘辉任组长,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办、市电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建设工作。各重大危险源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选配人员负责,接受培训,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确保资金落实
资金是建设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关键,各重大危险源单位要排除困难,企业要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将监控系统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该费用开支范围,尽早将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工作正常进行。县市区要将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分期保障到位。
4、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控。在建设过程中要继续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工作,在建设过程中更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