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贯彻,并以颍泉区行流镇“2009.12.10”水上交通事故惨痛教训为警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渡口、渡船的隐患排查和现场管理,严防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三月三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产管理站。
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 pdf文件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