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近几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夏季属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猖獗时段。为有效遏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杜绝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长期性,杜绝盲目乐观思想,时刻保持警醒头脑,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打非”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地各级要指定一名政府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工作的措施和责任。公安、安全监管、监察、质监、工商、交通、教育、劳动保障、邮政、电力、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62号)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打非”职责。
二、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各地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6日,检查范围为本辖区内所有乡镇、行政村,对重点乡(镇)、重点村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发现和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要认真查清产品及其原料的来龙去脉,一查到底,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对非法生产过程中有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突出重点,严肃责任追究
“打非”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主要工作任务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县、乡(镇)两级要建立排查档案,县、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分级监管,确定专人分片包干负责,对有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户、人重点监督。要实行“打非”问责制,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要签订“打非”责任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发现县(市、区)有2处、乡(镇)有1处非法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爆破器材场所,将对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8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要大密度设置有奖举报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对前期设置的宣传标语要即使刷新、修补,以形成良好的“打非”社会氛围。
各地要于8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总结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58-7153906(传真)。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抄送: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刘辉副市长、赵丹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局、阜阳电力公司、市供销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