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0107号)、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皖安监二〔201010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突出预防为主,着力防范事故发生,特制订《阜阳市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建设项目 三同时 通知

抄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

阜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719日印发

 

阜阳市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冶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安监二〔201010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至20112月底,各县、市、区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其中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总数不得低于50%

三、检查原则、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2008年以来机械等行业由国务院和省、市、县(市、区)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已竣工投产和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

检查重点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安全监管部门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890号)等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是否按照《关于印发阜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890号)要求,根据项目危险性大小,填写安全生产影响登记表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专篇),填写的安全生产影响登记表或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专篇)是否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二是在总体竣工验收前,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是否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078月)

各县、市、区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2008年以来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档案。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检查方案。要深入建设单位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关于印发阜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8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09月至11月)

有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程序要求,对2008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对照检查。对未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建设单位要在201011月底前,将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和整改计划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

(三)督促整改阶段(201012月至20111月)

各县、市、区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建设单位自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并加强督促,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四)总结上报和抽查阶段(20112月)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2011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吴军,联系电话及传真:2173908,电子邮箱:jgk2173908@qq.com)。市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机械、商贸等行业是我市当前重点发展的产业,这些行业的安全发展,对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见实效。

(二)依法行政,加强源头管理。各地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关于印发阜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8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的建设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确保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各地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经信、住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的平台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管。

(四)分类指导,抓好措施落实。各地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项目,充分发挥安全中介、协会等社会力量,加强对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严把审查、验收关,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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